1、简介:社会停车场位于候机楼正前方,停车位1800个,分短时及过夜停车区。要客(贵宾)停车场位于候机楼北侧,停车位100个供要客(贵宾)车辆短时停放。2、收费标准小汽车(含面包车)每辆:2小时以内10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下同),最高收费限额(24小时)60元,过夜车从第四天开始,每天收费额限为90元。中巴车(≥17座)每辆:2小时以内15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5元,最高收费限额65元;过夜车从第四天开始,每天一次性收费限额为95元。大巴车、卡车每辆:2小时以内20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0元,最高收费限额80元;过夜车从第四天起,每天一次性收费限额为110元。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不收费。 本收费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2009年11月、12月优惠期间,以上各类车型过夜停车最高收费限额均按60元/日、65元/日、80元/日计。 注意事项: 车辆在入口处自助领取停车券入场,按指定区域停放,在出口处计时付费后离场。 严禁不按指示方向行驶,严禁在行车道、斑马线、黄线等非指定停车位上停车。 车辆如需看护保管或过夜停放,请停入过夜停车区。 24小时服务电话:025-5248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