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租汽车收费为:计价器计费金额+过路(桥、隧道、轮渡)费+燃油附加费(限实施期间)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你可以拒付车费。建议你不要与驾驶员议价。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向您出具乘车收费发票。建议您保存好乘车发票,以方便您投诉和寻找失物。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强迫乘客合乘、中途甩客、中途倒客,使用不文明语言。
投诉电话:025-86655664投诉地址:南京市大明路129号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处理中心邮政编码:210012
南京禄口机场至市内目的地出租汽车收费参考表
目的地
里程(千米)
计价金额(元)
中华门汽车站
38
93
新街口(金陵饭店)
41
100
总统府
42
103
玄武门(玄武饭店)
44
108
山西路广场
45
110
南京饭店
46
113
丁山宾馆
48
117
中山陵(国际会议中心)
鼓楼广场
南京长途汽车东站
47
115
中央门
南京火车站
火车西站
50
122
中山码头
江宁区禄口镇
11
28
江宁区秣陵镇
15
40
江宁区东山镇
35
86
溧水县长途汽车站
20